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有關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方針、相關政策。
(二)承擔屬地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工作。
(三)承擔屬地生態環境監督執法,強化現場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和事中事后監管。
(四)承擔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和預警工作。
(五)承擔市生態環境局授權范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
(六)承擔屬地黨委政府生態環境保護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
(七)協助屬地黨委政府履行生態環境主體責任。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配合屬地黨委政府完成相關工作。
陳君(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高坪生態環境局全面工作。
楊家權(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土壤、危廢、核與輻射環境管理股。
羅彤(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法規與行政審批股、大氣環境與對外合作股。
龔孝彬(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分管綜合環境管理股、水生態環境股(農村與自然生態股)。
譚權鑫(黨組成員、高坪生態環境監測站站長)
主持高坪生態環境監測站工作,分管局辦公室。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印章、機要等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牽頭組織起草綜合性文稿;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牽頭做好信訪、維穩、綜治、安全生產等工作;承擔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承擔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協助承辦中央、省對我區開展環保督察、環保督察“回頭看”的對接、準備、協調、迎檢等系列工作;牽頭督促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落實,配合抓好生態環境目標考核;承擔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
綜合環境管理股(法規與行政審批股)
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配合做好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環境資源稅信息共享等相關工作;監督執行國家、省頒布實施的各類環境標準、技術規范;組織起草全區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參與擬訂全區主體功能區劃;牽頭做好全區生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生態環境形勢分析;參與推進長江經濟帶發展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等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全區突發生態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按照委托權限承擔區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負責轄區內社會化環境監測、環境評估機構的備案和管理。
水生態環境股(農村與自然生態股)
組織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擬訂并監督實施全區重點流域生態環境規劃;組織編制全區水功能區劃;擬訂并監督實施全區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負責流域水環境生態保護,承擔排污口設置管理,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負責組織實施水污染物總量減排的各項工作;參與河(湖)長制相關工作;參與實施全區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全區生態保護規劃,開展生態狀況評估,組織、指導各類生態示范創建工作;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大氣環境與對外合作股
組織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負責全區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組織擬訂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參與和建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并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的各項工作;承擔氣候變化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影響的綜合分析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相關工作;承擔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對外交流和區域合作相關工作。
土壤、危廢與輻射環境管理股
組織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負責全區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按職責分工組織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負責全區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土壤污染物總量減排的各項工作;承擔全區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擬訂并監督實施有關規劃;監督管理全區放射源與射線裝置安全;按規定權限承擔核技術利用項目、輸變電等電磁輻射裝置和設施、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保護、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南充市高坪生態環境監測站
負責轄區范圍內的執法監測、監督性監測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等工作。
南充市高坪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參照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的主要職責,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承擔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相關執法職責,強化現場執法,完成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及其執法機構以及屬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