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區人民政府的決定和命令,發布決定和命令,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區人民政府負責并報告工作。
(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實施方案。
(三)研究制定、執行本鎮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規劃、政策,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
(四)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經濟建設、農業生產和綜合開發等工作,負責對轄區內村級財務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農村經濟統計工作,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業應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深化農村改革,增加農民收入,減輕農民負擔,提高農民生活水平。
(五)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科技、教育、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工作,搞好農村的醫療衛生保健服務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計劃生育工作及流動人口的管理,嚴格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素質;加強對本級財政、稅收和工商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負責工商、稅收法規、政策經營的宣傳、貫徹和財經紀律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工作,積極培育市場,發展市場經濟,保護者之間平等競爭;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民族宗教、民政工作,做好救災救濟和社會保障等工作。
(六)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公安、司法和管理工作,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護國有財產、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財產和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財產,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利;協助相關部門做好鄉村道路、河道運輸、消防、危險化學物品、農機、電網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抓好本行政區域的事故搶救、善后和調查工作,做好安全生產統計工作,定期分析上報安全生產形式,及時鞏固安全生產情況。
(七)協助黨委抓好公務員和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教育、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下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督下屬事業貫徹執行政策情況。
(八)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
(九)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十)根據《四川省行政機構設置與編制管理辦法》的規定,向區人民政府呈報鎮政府各工作部門的設置方案,領導和協助管理駐鎮單位。
(十一)負責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與本鎮有關的提案、意見、建議、批評等事項。
(十二)負責辦理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務。
陳小容(黨委書記)
主持黨委全面工作。
張??濤(黨委副書記、鎮長)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直管審計。
張瓊艷(人大主席,黨委委員)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財政、固定資產(含固定資產投入)、機關食堂(后勤保障)等工作。
李 ?翔(黨委副書記、組織委員)
分管組織、黨建、黨政辦、黨群、科協、老年支部(含五老機構)、關工委、發改、干部管理、目標考核。具體負責武裝工作、退役軍人事務、城市管理、安全生產等工作。協助鎮長抓好重點項目建設。
龔 ?川(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主持鎮紀委全面工作。
胡洋川(黨委委員、副鎮長)
分管農業農村、動(植)物疫病防治(檢疫)、農產品安全、農經統計、產業發展等工作。
張 ?麗(黨委委員、宣傳委員、副鎮長)
分管宣傳、意識形態工作、網絡信息安全、移民后扶、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項目建設及管理等工作,聯系區團委,負責機關支部日常工作。協助鎮長負責鄉村振興(含脫貧攻堅后續)。
易 ?蓉(黨委委員、政法統戰委員、副鎮長)
分管信訪穩定、依法治理、宗教、社會管理、教育科技和體育、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疫情防控、艾滋病防控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及社會事務、婦聯、工會等工作。聯系政法、統戰、司法等工作。
周星宇(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副鎮長)
掛職鍛煉。
李婧嫻(副鎮長)
分管民政、交通運輸、社會管理和應急辦公室、食品安全、森林防火滅火、林業、城鄉建設和生態環境辦公室、自然資源和規劃、市場監督、商務金融、經濟合作和外事、經濟和信息化、殘聯、聯系電管站、燃氣公司等相關工作。
鄧 ?兵(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分管便民服務中心、環境保護(河長制)、環境衛生、防汛減災、水務、廁所革命等相關工作。
黨政辦公室
1. 負責協調處理鎮黨委政府的日常工作(包括上傳下達、文件起草、校核、打印、分發,承辦各種會務,來人來訪接待,公章管理,檔案整理等工作)。
2. 協助分管領導做好黨建、組織、宣傳、群團(工、青、婦)、老齡、統戰、宗教、機關事務管理、機關效能建設等日常事務。
3. 完成鎮黨委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政工作辦公室
1. 負責協助分管領導做好財政預決算編制、執行及管理工作,財政項目資金的監管,機關財務代理,落實兌現各項惠農政策等工作。
2. 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民政工作辦公室
1. 負責協助分管領導做好村(居)民的低保、五保、殘聯、優撫、醫療救助、救災救濟等民政日常工作。
2. 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依法治理辦公室
1. 協助分管領導做好政法、社會管理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大調解、普法等工作。
2. 完成鎮黨委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治理與應急、安全生產辦公室
1. 負責協助分管領導做好轄區內的一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 負責做好國、省、市、區的道路建設協調配合工作和矛盾糾紛調處等工作。
3. 負責做好村社道路、園區道路建設的項目申報、規劃設計、預決算、評審、招投標、工程質量監管等日常工作。
4. 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城鄉建設和生態環境辦公室
1. 負責協助分管領導做好集鎮的規劃建設與管理,國土管理,集鎮建房和農民建房審批,農民新村的規劃建設管理,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等工作。
2. 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社會事務辦公室
1. 完成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2. 完成社會事務相關工作。
1. 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
1. 完成鎮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2. 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退役軍人服務站
1. 負責完成退役軍人信息錄入、其他事務辦理等工作。
2. 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鄉村振興與經濟發展辦公室
1. 完成鄉村振興相關工作。
2. 完成經濟發展相關工作。
3.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