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本級黨代會、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黨委、政府的決定和命令,承擔促進經濟發展、加強社會管理、搞好公共服務、維護社會穩定和鞏固基層政權等職能,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具體職責為:一是促進經濟發展。制定實施本鎮經濟發展規劃,指導農村經濟發展,推進農業結構調整,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發展壯大鄉村集體經濟;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推進農村市場經濟體系的建設,發展現代農業和二、三產業,促進農民增收。二是加強社會管理。制定實施本鄉社會發展規劃,負責抓好義務教育、人口和計劃生育、耕地和生態環境保護、民政事務、救災救助、就業培訓、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和新型合作醫療實施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級賦予的監督管理權和行政處罰權,配合上級行政執法部門做好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促進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加強對上級部門派駐機構的協調和監督,強化鄉鎮財政、村級財務和集體資產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減輕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機制,完善區域性、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機制。三是搞好公共服務。加強鄉村基礎設施建設、農田水利建設和生態環境建設,發展農村社會公共事業和集體公益事業,組織引導農村勞動力轉移和就業,加強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和扶持社會力量舉辦為“三農”服務的公益性機構和經濟實體。四是維護社會穩定。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綜合協調平安建設工作,強化信訪、調解工作,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秩序;抓好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增強干部群眾的法治意識,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和公民的合法財產權,保障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五是鞏固基層政權。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深化黨風廉政建設,強化鎮人大對鎮政府的監督,切實加強和改進對村級黨組織的領導和對村民委員會的指導,擴大和健全農村基層民主,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的橋梁紐帶作用。六是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規定的其他事項。
袁 ?鋼 ???黨委書記
主持鎮黨委全面工作。
謝 ?剛 ???黨委副書記、鎮長
主持鎮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聯系琴臺寺村。
負責聯系村的黨建工作、意識形態、廉政建設、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信訪維穩、對外開放等工作。
王 ?虎 ???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主持鎮人大主席團全面工作,協助黨委分管民政、殘聯工作及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民政所、鎮殘聯,對上聯系區人大、區民政局、區殘聯等部門,聯系元寶山村。
負責分管領域、聯系村的黨建工作、意識形態、廉政建設、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信訪維穩、對外開放等工作。
張芷嫣 ???黨委副書記、組織委員
分管黨建、組織、干部、人才、編制、政工、目標績效管理、機關事務管理、檔案管理、后勤管理、保密機要等工作。負責財政、稅務、審計、金融、統計、工會、青年、婦聯、老齡、老協、老體協、地方志、團委、關工委及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黨政綜合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財政所和鎮團委。對上聯系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區委目標辦、區委保密機要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金融工作局、區統計局、區稅務局、區檔案館、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臨江新區高坪片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等部門,聯系唐家堰村。
負責分管領域、聯系村的黨建工作、意識形態、廉政建設、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信訪維穩、對外開放等工作。
姚 ?強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分管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干部紀律監督、巡察及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對上聯系區紀委監委、區委巡察辦等部門,聯系牌坊村。
負責分管領域、聯系村的黨建工作、意識形態、廉政建設、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信訪維穩、對外開放等工作。
何征山 ???黨委委員、人武部長、副鎮長
分管人民武裝建設、國防動員、征兵和民兵預備役工作。負責生態環境、防汛抗旱、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工作、河長制、移民后扶等工作,牽頭完成畜牧、農業面源污染及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退役軍人服務站,對上聯系區人武部、區農業農村局、區生態環境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等部門,聯系十圣宮村。
負責分管領域、聯系村的黨建工作、意識形態、廉政建設、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信訪維穩、對外開放等工作。
梁 ?凡 ???黨委委員、政法統戰委員、副鎮長
分管政法、維穩、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反邪教、大調解、禁毒、司法、普法、依法治理、統戰、民族、宗教、僑務、對臺、工商聯、發展改革、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行政效能、信息公開、民營經濟、工業、商務、經濟合作和外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農民工服務及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牽頭負責平安建設滿意度測評工作。分管依法治理辦公室、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便民服務中心、農民工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對上聯系區政協、區委統戰部、區委政法委、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經濟信息化局、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信訪局、區經濟合作和外事局、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區企業服務中心、區對外聯絡服務中心、區行政審批局、區政務服務中心、區民營經濟服務中心、區農民工服務中心、區工商聯等部門,聯系三房溝村。
負責分管領域、聯系村的黨建工作、意識形態、廉政建設、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信訪維穩、對外開放等工作。
林定聰 ??黨委委員、副鎮長
負責鄉村振興、鳳儀航電后續工作、中法農業科技園項目建設以及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鄉村振興和經濟發展辦公室。對上聯系區鄉村振興局、中法農業科技園建設指揮部等部門,聯系茶盤埡村。
負責分管領域、聯系村的黨建工作、意識形態、廉政建設、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信訪維穩、對外開放等工作。
何靜雯 ???黨委委員、宣傳委員、副鎮長
分管宣傳、意識形態、網絡輿情、中心組理論學習、對外宣傳、精神文明工作。負責文化旅游、紅十字、衛生健康、教育、科技、體育、廣播電視、知識產權、新聞出版及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社會事務辦公室、社會事業服務中心。對上聯系區委宣傳部、區融媒體中心、區教育科技和體育局、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區醫療保障局、區科協、區紅十字會等部門,聯系吊馬壩社區。
負責分管領域、聯系村的黨建工作、意識形態、廉政建設、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信訪維穩、對外開放等工作。
唐一鳴 ???副鎮長
分管農業農村、農業園區建設、供銷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城鄉建設、自然資源、林長制、地質災害防治及避險以及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農業服務中心、城鄉建設和生態環境辦公室。對上聯系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城鄉建設局、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等部門,聯系江陵壩村。
負責分管領域、聯系村的黨建工作、意識形態、廉政建設、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信訪維穩、對外開放等工作。
范晉滔 ??副鎮長
分管安全生產、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森林防滅火、環境治理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消防、市場監督管理、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及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城鄉建設和生態環境辦公室。對上聯系區交通運輸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氣象局等部門,聯系雙拱橋村。
負責分管領域、聯系村的黨建工作、意識形態、廉政建設、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信訪維穩、對外開放等工作。
陳紅梅 ?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協助做好政務服務、政務公開、行政效能、信息公開等工作,協助做好工會相關工作,協助完成重點項目建設,負責便民服務中心日常工作。對上協助聯系區總工會、區行政審批局、區政務服務中心等部門,協助聯系琴臺寺村。
黨政綜合辦公室
負責上級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落實工作;負責機關的綜合協調、政策調研、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機關公文運轉、機要保密、印章管理、檔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務等工作;監督實施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等工作;負責統戰、臺僑、僑務、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擔人大、人民武裝和工、青、婦、科協等群眾團體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依法治理辦公室
貫徹落實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的決定、決議事項和工作部署要求;負責組織起草本鎮依法治理相關文件和年度工作要點、階段性工作部署、專項工作安排;負責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負責本鎮會前學法、法律顧問、干部法紀檔案、述法評法等工作;組織開展本鎮依法治理活動,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協調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進行專項調查、專項督辦;負責普法宣傳工作和法治示范創建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以及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審計室
按照《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等文件精神開展工作,履行對全鎮財政財務收支、投資項目實施及所轄區內的村級、社區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按照安排組織實施村(居)民委員會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建工作辦公室
牽頭負責本鎮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建設、基層組織建設、意識形態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等工作;研究、指導區域內黨組織的設置和調整工作;統籌村(社區)黨建、機關黨建、“兩新”黨建、行業黨建、區域化黨建互聯互動;負責指導、管理、監督、考核區域內基層黨組織的黨建工作;負責承辦鎮黨委換屆相關工作;負責鎮黨代會的籌備召開和黨代表選舉等相關工作;負責村(社區)班子建設,指導村(社區)黨組織換屆工作,指導村(社區)黨組織活動陣地標準化建設;負責指導區域內黨員發展、教育管理、黨內創先爭優、表彰激勵關懷等工作;負責黨費的收繳管理;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事務辦公室
負責社會事業領域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落實;負責制定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社會事務領域的管理工作,承擔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醫療保障、教育、科技、體育、文化、旅游、廣播電視、勞動就業、社區服務等相關行業的具體管理工作;負責政務服務的組織、協調、監管工作;負責重大傳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統籌、組織和協調等;負責人口生育政策的宣傳和落實;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鄉村振興和經濟發展辦公室
負責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美麗鄉村建設;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區關于扶貧開發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研究制定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農業農村、工商經濟及統計領域等方面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負責制定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制定農業和農村經濟、工業經濟、商貿流通業等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農業資源的開發利用、水利設施建設與管理等工作;承擔農業、林業科技推廣、動植物防疫、“一事一議”項目、水利、氣象等有關工作的協調管理;負責組織、管理、開展本鎮的統計工作,依法實施統計調查和各類普查;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主要承擔平安建設、安全穩定、應急管理等工作職能。負責平安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職業健康、信訪維穩、糾紛調解、防邪等工作;牽頭負責綜治工作平臺的日常協調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抗震救災、防汛抗旱、地質災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生態環境事件、公共衛生事件、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動(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運輸安全、旅游安全、生產運行保障事件、影響市場穩定事件、金融突發事件、社會輿情突發事件等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相關規定建立各類登記備案制度;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工作。
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定,組織廣大干部群眾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努力增強全民安全生產意識;負責組織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督促所轄企業、單位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定期召開有關部門參與的聯席會,綜合全鎮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匯報,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制定工作計劃,籌備鎮安全會議,分解下達目標,安排階段性工作任務;組織經常檢查所轄單位、企業,特別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工貿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對發現的重大隱患和問題,要及時上報,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隱患;本轄區內發生傷亡事故,要立即趕赴現場,積極參加搶救和做好上報及善后工作,依法參與和支持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本轄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分析形勢,研究部署本轄區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機制,組織力量協助監管部門開展食品生產經營各環節安全巡查和隱患排查;制訂本轄區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方案并組織實施;建立責任網格內食品生產經營者數據庫,掌握轄區各環節食品生產經營主體的基本情況并上報相關信息;負責本轄區食品流動攤販的登記、備案管理工作,統籌規劃本地食品攤販經營場所,協助開展日常管理;針對存在問題和上級部署,及時開展專項整治,配合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查處.轄區內無證生產經營、制假售假食品違法行為,建立健全各項長效監管機制;負責聘用、管理、培訓轄區內各村(社區)協管員,明確其工作職責、考核辦法等事項;加強學校食堂、農家樂、民間廚師登記備案、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申報備案管理工作,預防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及時上報并協助處理食品安全事故;協助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樣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調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落實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受理群眾食品安全舉報投訴,并按照職責權限及時處理;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
負責承擔信息匯總、綜合研判、流轉督辦等工作,代表鄉鎮黨委、政府和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籌協調指揮區域內各條塊的管理服務力量;負責統籌協調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組織聯絡協調各相關條線的執法、監督隊伍,負責轄區內各相關條線派出執法機構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評價;負責城鎮管理相關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城鄉建設和生態環境辦公室
負責城鄉建設、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領域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落實;負責制定村鎮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自然資源管理、村莊整治、村容鎮貌、道路建設、農村道路管理、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垃圾分類”、“三改一拆”、物業管理、老舊危樓等綜合管理工作,做好重點項目的征地、拆遷、安置等工作;負責全鎮規劃區內的房屋、市政工程的質量、安全管理;負責全鎮規劃區內市政基礎設施和轄區內新村集聚點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負責轄區內農房建設的質量、安全管理;負責轄區內建筑工人工資管理;負責監督轄區內規模以上建設項目(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和3層及以上、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及以上、6米跨度及以上的農房)執行基本建設程序;負責管理轄區內建筑施工企業;負責轄區內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的初核并移送區相關職能部門處理;負責轄區內建設項目安全文明施工和揚塵防治工作;負責轄區內生態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環境污染治理等工作;加強環保法律法規政策宣傳,督促指導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加強環境隱患排查和治理,落實網格化環境監管;組織本行政區城內企事業單位和居民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強化轄區內秸稈禁燒、畜禽養殖面源污染防治、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做好禁養區、限養區畜禽養殖場的整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調解轄區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糾紛,協助處理突發環境事件,保障轄區環境安全;負責監督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環境污染防治,組織實施社區、集中安置區污水處理、農村垃圾收集和轉運;指導農村農藥、化肥使用;根據屬地管理原則負責建筑棄土堆場管理,取締非法棄土場;承擔河長制相關工作,共同推進河湖管理保護工作;負責居民住宅小區內煙花爆竹燃放的監督管理;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政所
負責財政領域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負責編制本級財政預、決算草案;負責全鎮財政收支及資產管理;配合執收部門抓好日常稅收及非稅收入征繳;負責預決算財政信息公開工作;負責落實國家強農惠農政策,負責各項強農惠農資金的審核、撥付、使用、公開等管理;負責向上爭取項目資金申報的初審、匯總、上報;負責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性債務管理、對下屬單位和村級財務培訓等其他職能;指導村(社區)級集體經濟的財務管理;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民政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全鎮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的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和家庭困難的重度精神病人生活救助工作;負責全鎮特困供養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本鄉鎮(街道)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工作,承擔本全鎮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和村(居)務公開工作;負責全鎮殯葬改革推進工作;負責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幫扶和關愛工作;貫徹執行殘疾人福利政策,負責全鎮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調查、審核、上報及發放工作;負責全鎮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救助保護工作,承擔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和困難兒童保障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便民服務中心
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我鎮便民服務中心的各項管理制度;負責窗口工作人員的管理、培訓和考核工作;指導窗口為辦事群眾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高效、規范、廉潔的服務;負責組織推動區人民政府下放授權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辦理的所有行政許可(審批)、公共服務和便民服務、惠民幫扶事項進駐中心,實行“一站式”集中受理和辦理;負責定期向區行政審批局報告工作情況,完成交辦的業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受理辦事群眾對窗口及其工作人員服務態度、服務質量、辦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訴;負責指導村(社區)便民服務代辦站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業服務中心
負責農業、林業、水務等綜合服務工作。負責農業和林業生產中關鍵技術指導與服務;負責新品種、新農具的引進、試驗、示范和推廣服務;負責農作物和林木病蟲害及農業災害的監測、預報防治和處置;負責農作物苗情監測和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質量安全檢測、監測和強制性檢驗;負責農業資源、林業資源、水資源、生態環境和農業投入品使用監測;負責農業公共信息和培訓教育服務;負責小型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和維護;負責完成病害水庫除險加固;負責水資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術服務;負責水土保持的預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負責農機安全檢查事故的預防、報告和處理;負責農機耕道的規劃、建設;負責組織農機進行抗災搶險和跨區域農機作業、農機安全檢查和事故的預防、報告和處理;負責農村公路設施保護、安全,區域內交通行業內重大險情報告、統計、信息等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服務站
依法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服務。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受理農產品質量安全投訴舉報,協助區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執法監管和案件查處工作;負責農業投入品管理服務工作,督促農業投入品經營者按規定建立經營檔案,依法經營;督促指導農產品生產經營者依法安全使用農業投入品;負責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管理服務。建立生產經營主體檔案并開展信用評級;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指導實施標準化生產;督促指導生產者依法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實施包裝標識、質量檢測、產地準出、追溯管理、召回處置等制度;負責農產品生產經營巡查,監督生產經營者守法生產經營,建立監管巡查記錄。發現違規違法行為,及時督促整改并報告區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工作。
社會事業服務中心
負責轄區內文化、體育、廣播電視、衛生健康、旅游等服務工作;負責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的建設、運行、維護和節目的安全播出,制定年度農村公益性文化項目實施計劃,開展多種形式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指導村(社區)文化、衛生室建設;負責群眾衛生健康行為引導,組織開展群眾性衛生健康行動;配合區級相關部門做好文化、新聞、旅游市場的日常服務工作,發現違規及時,上報;負責民族民間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傳保護;做好旅游景區、景點、農家樂等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工作。
退役軍人服務站
負責退役軍人有關政策法規、先進典型事跡宣傳和典論引導工作;負責做好關系轉接、聯絡接待、困難幫扶、信息采集、情況反饋、立功喜報、懸掛光榮牌和“八一”春節等重要節日及重大變故走訪慰問等具體事務;負責搭建退役軍人政策咨詢、幫扶援助、溝通聯系、學習交流平臺等工作;負責指導村(社區)退役軍人服務站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貫徹執行就業、醫療、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及政策,負責轄區內的相關宣傳和咨詢;承擔轄區內城鄉勞動職業培訓、就業和再就業服務等工作;負責轄區內城鄉居民社會保障經辦服務工作;負責轄區內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基金征繳及參保人員信息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勞動關系協調、勞動者權益維護工作;承擔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人員的培訓、勞務輸出和就業服務,企事業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負責農村人才資源開發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工作。
農民工服務中心
負責農民工服務平臺的管理,承擔農民工信息的收集、錄入、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宣傳,引導農民工返鄉下鄉創業;負責農民工技能培訓和返鄉下鄉就業創業服務性工作;負責開展走訪慰問,志愿服務等活動;協助做好典型的選樹和示范的評選;協助做好農民工維權、勞動保障、社會生活等服務性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