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實施辦法和意見并指導、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區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并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統籌和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檢測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高中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區中小學校及中等職業學校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監督經物價部門批準的教育經費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執行。
(七)規劃、指導全區的教育改革、教育教學和教育科學研究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科學新成果、新經驗的推廣應用,組織協調中小學承擔的國家教育科學研究項目的實施,指導學??蒲谢?、實驗室的發展建設。
(八)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區民辦教育,規范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九)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學前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等工作,負責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審核區屬普通中學、小學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學校建設。
(十)負責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指導教師資格證制度的實施和抓好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在編制員額內做好人員配備工作。
(十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
(十二)負責開展校園環境綜合治理和搞好校園三化(綠化、凈化、美化)建設。
(十三)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四)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謝小平?區委教育工委書記、區教科體局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區委教育工委、區教科體局黨委、區教科體局全面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徐小平?區委教育工委專職副書記、區教科體局黨委委員
負責黨的建設、黨風廉政、新聞宣傳、統戰工作(民族宗教)、意識形態、精神文明、網絡輿情監管、行風政風、組織紀檢、內部審計、營商環境、效能建設、隊伍建設、干部人事、師培師訓、繼續教育、語言文字、鄉村振興、綜合改革、機關事務、檔案保密、工會婦女等工作。分管組宣股、監審股、政工股、辦公室(鄉村振興辦)、工會、婦聯、教師發展與交流中心、教師進修校,聯系老協。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周興斌?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教科體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政法綜治、國家安全、依法行政、依法治區、信訪維穩、安全保衛、教育保險、科學技術、技術裝備等工作。分管信安股、科技股、技裝中心。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陳莉蓉?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教科體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計劃財務、教育統計、教育收費、校(園)食品安全、學生托管機構監管、學生資助、招生考試等工作。分管計財股、資助中心、教育考試中心。聯系教育發展基金會、陽光助學基金會。負責會龍鎮杉樹溝村定點幫扶及鄉村振興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蔣雙全?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教科體局黨委委員、區紀委監委駐教科體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負責監督執紀問責、督導評估等工作。分管督導股、督導辦。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趙宏?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教科體局黨委委員??
負責教育教學、教研教改、基礎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民辦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行政審批、“放管服”改革、政務服務、國際職教城建設、未成年人保護、生態環保、青年兒童、關心下一代、教育招商等工作。分管基教股、民職股、團委、教科所、開放大學。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會龍鎮打鐵坳村定點幫扶及鄉村振興工作。
何明凌?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教科體局黨委委員??
負責項目建設、校(園)體育、校(園)衛生、校(園)藝術、疫情防控、禁毒防艾、群眾體育、體育招商等工作。分管體衛藝股、群體股(體育運動中心)、基建中心。聯系老體協。協助陳莉蓉同志抓好校(園)食品安全及學生托管機構監管工作。負責會龍鎮御史村定點幫扶及鄉村振興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及區委關于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導本系統基層黨組織抓好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紀律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本系統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負責本系統意識形態、局黨委中心組學習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統戰、民族宗教工作。
綜合協調重要政務、事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承擔機關文秘、文書檔案、文書收發、印章管理、目標管理和教育科技體育年鑒編纂工作。負責機關建設、國有資產管理、人員管理及重要綜合性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統籌負責對外交流合作、信息宣傳工作。承擔綜合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做好學校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牽頭處置互聯網信息內容突發事件。統籌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
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承辦區委教育工委、局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計劃財務股
負責擬訂全區教育科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教育科技體育事業發展,協調解決教育科技體育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學校、社會體育布局結構的調整,參與擬訂教育科技體育經費、教育科技體育撥款、教育科技體育基建投資的方案和措施,指導監督全區教育科技體育經費的籌措、招商引資和使用。監督、管理教育科技體育系統基本建設,指導學校后勤管理和校園綠化、凈化、美化、節能減排、學生資助、教育科技體育惠民等工作。負責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校務公開、對外開放和經濟合作工作。指導體育設施建設工作。負責本部門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科技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國(境)外教育科技體育援助、教育科技體育貸款和教育科技體育合作項目及政府采購的執行。監督經物價部門批準的教育科技體育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執行。
基礎教育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執行課程計劃,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普通中小學校及幼兒園的招生計劃。審核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的設置、更名、撤銷和調整。指導全區學前教育、殘疾兒童特殊教育和小學、初中、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和中小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開展招生、教育科研、質量監測、留守兒童、關心下一代、共青團、少先隊、校園文化建設、名(示范)校創建、家長學校建設、教材(教輔)征訂、教育裝備應用等管理工作。負責中小學生的德育(含班主任工作)法制教育、國防教育、安全教育、藝術教育、衛生健康教育、“雙擁”、“科普”工作。負責全區中小學生的學籍管理、審核驗發中小學校學生畢業證書。負責全區中小學教育學會、協會的審查和行業管理工作。負責中小學藝術工作。
負責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擬訂全區學校體育、青少年體育、藝術教育、學校衛生健康教育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指導學校衛生健康、疾病防控、禁毒防艾等管理工作。負責傳統項目學校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申報和管理。指導區體育運動中心做好青少年體育訓練工作。承辦和指導全區學校體育競賽、賽事審批和管理工作,組織和統籌中小學生參加市級以上綜合運動會。組織、協調、監督學校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指導并會同相關學校開展中小學生軍訓工作。指導中小學藝術工作。
負責全區群眾體育工作。擬訂全區群眾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體育競賽管理制度。指導協調全區群眾體育業余訓練、競賽、優秀運動隊建設和訓練基地發展工作,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負責指導體育場所(館)管理工作,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和體育彩票銷售工作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區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負責全區體育教練員有關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全區體育科研、競技運動項目設置和布局。負責全區體育學會、協會的審查和行業管理工作。承辦和指導全區群眾體育競賽、賽事審批和管理工作,組織和統籌參加市級以上綜合運動會。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承辦區優秀運動員破、平、創全國級以上記錄的申報。推進全區群眾體育服務體系建設、體育體制改革和體育產業發展。
科學技術股(民辦教育和職業教育股)
負責擬訂全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并協調實施。統籌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民營經濟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全區重大科技決策咨詢制度建設。牽頭建立統一的全區科技管理平臺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實施、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組織擬訂區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并監督和實施。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區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區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參與編制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并監督實施。牽頭承擔國家、省、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管理,組織區重點實驗室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編制全區重大科技專項方案并組織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范。組織參與國、省、市重大科技專項項目。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并組織實施。牽頭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眾創空間、科技孵化器、科技園區建設。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承擔全區科技安全、科技統計、科技保密、科學普及工作。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全區重點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市、區有關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推薦提名申報省科學技術獎、天府友誼獎,組織區科技進步獎、科技發展突出貢獻獎的評審。牽頭承辦綜合性科技創新賽事活動。
綜合管理各類民辦學校和社會培訓機構。指導全區民辦教育工作。按管理權限,審批民辦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統籌規劃中等職業教育。指導駐區中等職業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實訓基地建設、教師培養培訓、學生職業技能提升等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學籍管理、學生的就業指導及“雙創”工作,審核驗發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畢業證書。負責社區教育工作。承擔成人教育指導實施工作。
督導監審股
承擔區教育督導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區級相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情況。指導、評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工作。負責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系統督導與評估工作,對本系統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并提出建議。負責日常督導、目標考核和量化考核工作。負責全區中小學掛牌督導制度的實施,開展督導評估科學研究。負責督學的任用推薦、培訓和管理。負責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教育特約督導員相關工作。
負責本系統行政監察、效能督查、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監督管理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行風政風建設工作和督辦違法違紀案件。指導、協調行政監察工作。優化本系統環境和效能建設,督辦重要事項落實,監督檢查本系統機關運行、行政管理、日常工作、教育教學活動中影響行政效能、正常教學秩序的問題和行為。負責對部門的財務活動的審計和監督。負責牽頭組織對管轄內中小學校校長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規和信訪安全管理股)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及區委關于干部、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按干部管理權限,會同相關部門協助區委管理本系統市委、區委管理的干部。負責機關干部、所屬學校(單位)科級以下干部隊伍建設。負責所屬學校(單位)的人員招聘錄用、交流調配、勞動工資、考核獎懲、機構編制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統籌規劃并指導全區教師隊伍建設、外籍教師管理、科技和體育專業技術人才建設以及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推薦、評優評先申報推薦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干部、教師培訓工作。指導教師進修校和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區語言文宇工作。
負責本系統的法制工作,指導教育科技體育普法、執法和依法治校、管辦分離工作。負責受理教育科技體育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對本系統重要文件、重大政策進行合法性審查;綜合管理本系統的安全和維穩工作。負責接待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負責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安全預案制定、安全知識宣傳、防邪教育、安保、校車監管、平安創建、掃黑除惡、掃黃打非和防汛減災工作。承擔綜合性的安全檢查和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的督辦,參與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信訪維穩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