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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要職責:

          (一)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全區衛生健康發展工作。

          (二)牽頭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落實中、省、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牽頭負責全區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綜合監管等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組織實施推動全區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公益性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配合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的制定。

          (三)負責制定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實施。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參與開展相關檢疫監測工作。負責全區衛生應急工作,制定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組織和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依規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貫徹落實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區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南充市高坪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補充目錄,并對全區藥品、醫用器械采購招投標、配送、使用等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為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提供技術支持。

          (六)貫徹實施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范、標準和政策措施。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管和社會信用體系,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

          (七)貫徹醫療機構和衛生健康服務行業相關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貫徹執行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范、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范,建立健全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八)貫徹落實國省人口與家庭發展政策,指導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計劃生育政策。

          (九)負責組織擬訂并實施基層衛生和婦幼健康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和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十)負責區級有關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領導人、重要外賓來高坪期間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安排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擬訂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納入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推動中醫藥工作健康發展。

          (十二)負責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十三)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隊伍建設。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加強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漆t師規范化培訓制度。

          (十四)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完善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范衛生健康行政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

          (十五)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根據國家要求,組織開展與國際和港澳臺地區進行衛生健康交流合作以及衛生援外工作。

          (十六)負責區政府安排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改革和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辦理及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承擔辦事機構設在區衛生健康局的區委、區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具體工作。

          (十八)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南充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衛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提高健康意識,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衛生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衛生健康服務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動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生活困難群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為建設中醫藥強市貢獻高坪力量。四是更加注重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科學性和持續性,加快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加強醫療、醫保、醫藥的聯動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

          機構領導:

          韓惕(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黨委、行政等全面工作。

          何愛平(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分管黨委辦、政工人事股、幫扶辦。聯系區人民醫院、區衛校,清溪、都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青居中心衛生院,闕家、溪頭、石圭、永安衛生院,龍醫官醫院、姜氏骨科醫院、南充龍門醫院、高坪太禾醫院、南充紡織醫院。并負責所分管和聯系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生態文明建設和基層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財務審核工作。

          鄭曉東(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醫政藥政股(中醫股)、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股(行政審批和內審股)。聯系區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大隊,白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長樂中心衛生院,南江、隆興、會龍、御史、勝觀、斑竹、鄢家、佛門衛生院、省川中監獄醫院、南充賽爾檢驗所、泰康寧醫院、高坪長樂健民醫院。并負責所分管和聯系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生態文明建設和基層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財務審核工作。

          李君(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婦幼健康與基層衛生股、疾病預防控制股(衛生應急辦公室)、計生協會。聯系區婦幼保健院、區疾控中心、龍門、小龍、螺溪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擦耳、江陵、鳳凰衛生院,南充國寧精神衛生醫院,南充市身心醫院小龍分院、南充國慈醫院、南充市中心醫院小龍分院、南充友豪醫院和友豪頤養院,鶴鳴山養老中心。并負責所分管和聯系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生態文明建設和基層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財務審核工作。

          張林(黨委委員)

          分管辦公室、規劃核算股、宣傳信息股和會計集中核算部。聯系區中醫醫院,青松、青蓮、老君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東觀中心衛生院、黃溪、馬家、萬家、走馬、喻家衛生院,高坪東江醫院、川北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高坪仁愛醫院、南充市監獄醫院、高坪東順醫院。并負責所分管和聯系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生態文明建設和基層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財務審核等工作。

          茍勇(局黨委委員、紀委駐區衛健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負責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財務核算股、宣傳信息股)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后勤保障、內務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并督促實施。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承擔政務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保密工作。牽頭組織和綜合協調安全生產、信訪、綜治、維穩、反邪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承擔有關綜合性文件文稿起草和史志編撰工作。承擔機關及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工作。按照管理權限,對全區衛生健康經費的使用、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提出衛生健康經濟、醫療服務價格等政策建議。擬訂衛生健康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范并組織實施。承擔普法宣傳、衛生健康、職業病防治的科普、宣教及新聞、信息發布等工作。負責本單位、本系統宣傳網絡工作,信息發布工作。負責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負責人口監測信息和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推進基層計劃生育工作網絡建設。推動衛生健康信息資源開發與共享。提出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建議。牽頭推動數字技術、人工智能與健康服務業的融合發展。負責衛生健康、人口計生統計調查與分析等統計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股(行政審批和內審股)

          指導監督衛生健康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擬訂有關地方性標準并監督執行。負責組織有關重大處罰、行政許可事項的聽證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等工作。承擔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和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與報備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負責政務一體化平臺監管。負責本系統的法律咨詢工作。指導、監督有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依法治區和“兩法銜接”工作。承擔醫療衛生健康行業綜合監管牽頭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職業衛生、計劃生育綜合監督,承擔職責范圍內的學校衛生、環境衛生、放射衛生、計劃生育監督管理職責。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職業病防治、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組織執法監督稽查,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健康違法案件,指導綜合監督執法。承擔全區衛生健康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負責醫療“三監管”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衛生健康監管體系建設。負責化學品毒性鑒定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放射診療機構的放射衛生監督管理。牽頭負責環保工作。承辦“河長制”日常工作。負責“治亂減負”等日常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范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范審批流程,集中承擔區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負責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指導衛生健康系統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護士的執業準入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對機關及系統內下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擬訂工作計劃等并組織實施。負責牽頭組織管轄內區屬公立醫院、衛生院院長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全區衛生健康系統內部審計工作。配合審計機關實施審計,依法運用審計結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疾病預防控制股(衛生應急股)

          負責擬訂全區艾滋病等重大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蟲病等的防治規劃、方案、干預措施并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和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及相關政策。指導有關專業機構及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有關科學研究和社會參與活動。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級評審和績效評價工作,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控疾病的發生和疫情蔓延。實施疫情監測、疾病監測、慢性病防控等預警預測,承擔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等疫情信息工作。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因素開展流行病學調查。依法管理傳染病的防治工作。依法組織開展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環境衛生及相關危害因素監測。承擔區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和區狂犬病預防控制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治理、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及宣傳教育工作。指導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工程項目職業病防治技術實施。承擔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食源性疾病暴發識別和溯源分析提供技術支持。承擔涉及愛國衛生運動相關工作。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范措施。組織衛生應急培訓和演練,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家隊伍。指導和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承擔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和涉及公共衛生問題的緊急醫療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婦幼健康與基層衛生股

          擬訂全區婦幼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評審評價工作,并推進全區婦幼衛生健康體系、工作網絡建設。指導并組織實施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服務工作。指導病殘兒童的醫學鑒定和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的鑒定工作。承擔避孕藥具規范管理職責,審核提出區級計劃生育避孕藥具需求計劃。負責計劃生育與生殖健康國際合作項目的管理和指導。擬訂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擬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并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各項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牽頭負責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負責衛生健康系統鄉村振興工作。負責精神衛生的防治工作。負責區級衛生基本建設項目申報;負責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承擔衛生健康設備政府采購管理、協調工作及衛生健康項目建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醫政藥政股(中醫股)

          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地方規范和標準。監督管理全區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負責公立醫院績效評價、考核和評審。組織建立分級診療制度,推進分級診療制度的落實。組織、協調和指導區級公立醫院承擔公共衛生工作。對全區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質量的管理。負責醫療技術事故的委托受理,指導、監督醫療事故處理,協調處置醫療糾紛。負責醫療行業行風建設工作。牽頭促進醫療衛生機構履行危險物品、醫療廢棄物等的安全管理和處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民營醫療機構審批建立和運行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民營醫療機構誠信服務激勵約束機制。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擬訂全區中醫藥發展規劃及政策并組織實施。對全區中醫藥工作實行行業管理。承擔全區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管理責任。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補充目錄,組織開展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及監管工作。開展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制定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監測和綜合評價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社區及其他醫療機構衛生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指導中醫藥科研條件和科技能力建設,組織和管理中醫藥重點科研項目,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和推廣。組織開展傳統中醫藥、古籍和診療技術的發掘、整理、總結與提高以及中藥資源的普查、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參與擬定中醫藥產業規劃和相關政策,統籌協調推進全區中醫藥產業發展。負責擬訂衛生健康科教發展規劃及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科技創新基地建設、成果轉化推廣與技術評估。組織指導住院醫師、??漆t師、全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國、省、市重點學科(??疲┙ㄔO工作。負責鄉村醫生執業注冊的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考核、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工作。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和建議。負責擬訂公立醫院改革政策和改革信息發布、新聞宣傳工作。負責促進有關方針政策與教育、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的銜接。負責指導區級公立醫院完善各項管理制度。配合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的制定。規劃指導和協調全區中醫醫療機構運行機制的改革。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

          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健康政策建議。完善計劃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關懷政策。完善生育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基層加強計劃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基層計劃生育工作網絡建設。負責組織實施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老齡工作政策。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對老齡問題調查研究,為黨和政府制定老齡工作政策提供依據,協調有關部門大力發展老齡事業。組織擬訂醫養結合政策、標準和規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開展老年優待、老年關懷、權益保護、老齡政策法規宣傳、老年協會建設等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政工人事股

          負責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及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區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與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審查、考試組織、評審申報、資格認定和準入工作。負責農村醫學定單定向免費醫學生項目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職務初(中)任職資格考試工作;綜合管理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和準入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干部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對口支援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管理干部崗位培訓和表彰獎勵工作。牽頭負責統戰、宗教、精神文明、意識形態、雙擁、關心下一代工作。承辦黨委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局黨委日常工作和對所屬事業單位黨委、支部的組織建設與黨務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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